文化部辦理115年「視覺藝術類補助」申請,歡迎踴躍報名。

文化部辦理115年「視覺藝術類補助」申請,歡迎踴躍報名。

一、文化部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每年依據旨揭要點審查及補助國內依法設立之行政法人或立案之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學術研究機構、文化藝術事業機構等團體或組織,辦理視覺藝術推廣、人才培育及出版等計畫。

二、補助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遞件。為避免截止當日系統壅塞影響申請權益,建議儘早完成,如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單位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且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有補助或交易行為,應填具同法第14條第2項「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禁止補助及第2項未據實揭露之規定者,將依同法第18條規定處以罰鍰。

四、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詳見申請說明,線上申請作業請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辦理;若有相關問題,請洽黃小姐(02)8512-6527、林小姐(02)8512-6508。

申請資格及規定:

114D022833_114D2016259-01

114D022833_114D2016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