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補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至115年3月6日17時止
一、目的:
本府為推動藝文活動多元文化之發展,獎勵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從事有關藝文之保存、創作、傳習、展演活動,特訂定本要點,辦理115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補助計畫徵選。
二、參加資格:
凡本縣轄內登記有案之藝文團體、文化社團、協會及文史工作室或個人(本人或其父母出生地為中華民國連江縣籍)均可向本府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
申請計畫須於115年3月6日17時前送達本府文化處
四、、申請程序(申請補助作業流程):
申請者請逕洽附件下載補助計畫作業簡章及申請書,並檢附詳細計畫書8份,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補助計畫」及團體名稱以掛號寄送本府文化處,以郵戳為憑。 (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並提供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
相關簡章及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