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局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受理南投演藝廳116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敬請惠予協助宣傳周知,並轉達所轄立案演藝團隊踴躍提案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時間及場地:
(一)時間:116年9月至12月
(二) 場地:本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租)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檢附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乙份,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