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莒光鄉圖書館

圖書館簡介
一、源起:為響應政府全力推動書香社會,促進文化向下紮根政策,落實「鄉鄉有圖書」目標,連江縣政府在教育部專案核定補助莒光鄉興建圖書館乙座,總經費一仟萬元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一日動土興建,原預定翌年完工,但因工程延宕,直到民國八十七年六月正式落成啟用。
二、館舍目前概況敘述:鄉圖書館位於西莒島青帆村緊臨莒光鄉聯合辦公大樓,圖書館為二層樓鋼筋水泥建築,面積114平方公尺,圖書館原為設置一樓閱讀區,二樓擺設2台電腦供軍民上網查詢資料、書庫、閱覽區及服務台。承蒙文建會於九十二年補助「公共圖書館空間及營運改善」並於九十三年五月重新開館,目前一樓設有服務台、兒童區,期刊區備有沙發座椅十席,視聽區DVD和錄影帶座位各一席、電腦乙台供讀者上網查詢:二樓規劃為書庫和閱讀區設有二十席座位,另設有馬祖典藏室將本縣相關資料集中典藏,以利讀者利用。並提供影印機及飲水機服務讀者。目前圖書館自動化已完成,一卡(借書證)走透透,藉以提昇服務水準,發揮最大用處。
三、館藏概況:
- 兒童區有適合各年齡層的兒童讀物繪本,提供學童及親子借閱。
- 二樓書庫典藏哲學、自然、科學、財經、藝術、史地等各類書籍,尢其以語文暢銷類書籍居多,採開架方式陳列以方便讀者閱覽及外借。
- 館內典藏百科全書及各類參考工具書,供研究參考(不辦理外借)。
- 提供多種類別報章雜誌,以獲得最新資訊,掌握成功的先機。
- 提供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查詢及中華民國期刊論文索引及法源法律網及兒童電子書等資料庫查詢。
- 影視聽服務提供各類公播版或經授權DVD及卡帶(有經典卡通、閩劇、黃梅調、歌仔戲、布袋戲……等影片),另提供手提CD音響方便讀者播放有聲書及音樂欣賞。(限館內使用)。
四、本館館址:
(211)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73之1號
聯絡電話:0836-88214
五、服務項目:開館時間
- 週三至週日:上午8:30至12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 在開放時間內可自由進入館內閱覽,六歲以下兒童請由家長陪同。
- 週一及週二休館。以下節日當日休館(元旦、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雙十節、選舉日等)。
讀者服務-辦證
- 凡設籍本鄉或將暫居本鄉三個月以上之軍民,持身份證或軍證及保證金新臺幣參佰元、工本費伍拾元至本館申請核發。借書證限本人使用。
- 前項借閱證如遺失申請補發時應繳付工本費新臺幣伍拾元整。
- 年齡在十二歲以下之兒童,憑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到館填寫申請書,經核對無誤後,即行發給借書證。
讀者服務-退證
- 一般借書證之有效期限為五年,期滿須本人親自辦理驗證;軍人有效期限為退伍前一個月。期滿辦理退證並退還保證金參佰元。
- 退證須攜帶借書證及押金收據來館辦理,不得私下移轉給第三者使用。押金收據如有遺失無法辦理退證。
讀者服務-借閱
- 借閱人限持本人借閱證者,方可外借圖書資料,借閱資料並應遵照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 外借圖書資料,每張借閱證一次以二冊為限,借出期限為二星期,得續借一次。
- 凡報紙、雜誌、地圖、本館列為不外借之圖書資料及參考工具書(如字典、考試參考用書、百科全書等)。其他標明[限館內閱覽]之資料不予外借。
- 停權及賠償責任:
( 1 ) 逾期歸還圖書資料者,按逾期天數停借,惟停借期限上限為一年。
( 2 ) 圖書資料有遺失或污損者,請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向原典藏單位辦理賠償;如無法購得,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a. 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定價計價。
b. 附件遺失者,以整套金額計價。
c. 借閱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前款規定,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 未按規定將圖書資料攜出館外者,將通知借閱人所屬學校或其家人。
讀者服務-影印
- 法律規範:請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複印資料限於一本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中之單篇文章,且每人限印一份且不得將資料摺疊複印。
- 資料使用:複印自本館之資料,僅供學術研究,不得擅自重製、出版、銷售、致侵害著作人權益。
讀者服務-電腦
- 閱覽人應親自到館登記使用時間,每人每次以半小時為限,每人每次至多登記一個時段,使用完畢後如無其他閱覽人登記下一時段,始可再繼續登記使用。
- 閱覽人不得有下列行為:(1)破壞館內、外網路設備或主機。(2)散播電腦病毒。(3)上網遊戲、聊天、散播謠言。(4)下載非法軟體。(5)進入色情網站。(6)從事商業行為。(7)干擾其他閱覽人。(8)其他影響網路安全或閱覽秩序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