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6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案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6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案,請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補助辦理藝文活動經費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收件日期:自115年8月3日至115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