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116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計畫」

主旨:新竹市文化局自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受理「116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計畫」乙案,請立案演藝團體等踴躍送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場地:本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風 livehouse。
(二)檔期:116年1月至6月(演藝廳自115年12月7日至116年4月6日進行設備更新工程閉館,該段期間恕不開放申請)。
(三) 收件日期:自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學校社團需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
三、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hccg.gov.tw/ch/index.jsp)-便民服務-藝術季審查(演藝廳、風livehouse)項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