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115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

為持續推動藝文與生活結合,鼓勵客家藝文團隊之組成與發展,客家委員會訂定「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以提升客家表演藝術品質與精緻度,並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藝文團隊。
(二) 受理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客家委員會審查。
(三) 補助項目、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及補助金額上限,請參考前述補助作業要點及網站公告:https://www.hakka.gov.tw/chhakka/app/data/view?module=hotnews&id=25&serno=858049bd-422e-4bf3-a7d3-b7669da4c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