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15年度影視製作拍攝補助徵件,受理至1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止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補助影視製作拍攝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培育優秀影視人才及鼓勵影視製作業者實地取景拍攝,促進城市行銷及推廣本縣影視產業之發展,特辦理補助案徵件計畫,收件時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 相關表單請至宜蘭縣政府影視協拍中心官網下載,(網址:https://yilancamera.e-land.gov.tw/>線上申辦>補助申請表>下載),填妥「聲明書、申請書、送件檢核表」後,與其他相關申請文件一併寄至宜蘭演藝廳(地址:260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 魏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