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徵選案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116年度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徵選案,請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作業須知」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檔期、收件期限:
(一)場地:本局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及文化廣場。
(二)檔期:116年3月至12月。
(三)收件日期:自115年5月25日(星期一)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書格式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hchcc.gov.tw/)下載,點選「藝文館舍」/「演藝廳」/「演藝團體」/「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請依式填寫並檢附申請書一式3份,信封加註「申請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免備文寄送至本局表演藝術科,並填寫線上表單。